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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前女友争执追打时摔倒致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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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5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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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市中院通报了一起健康权纠纷的终审判决。沙溪一间窗帘店的转让,引发前男女朋友拳脚相向。在拉扯扭打过程中,阿海绊倒被摔成骨折,他因此花费了2万余元医疗费,也因此休养误工2 个月。去年5月,阿海把前女友阿美告上法庭,索赔近8万元。在这起案件中,谁该为他的骨折埋单? ■欲转让店铺起争执,男子摔倒骨折 阿美和阿海(均化名)都是广西平南县人。阿美2004年到中山务工,2007年开始和男友阿海同居,并一起在沙溪经营一间窗帘行。2014年11月左右,双方分了手。 去年2月13日下午,阿美见到窗帘行门口贴着招租广告,她打算将广告撕下,没想到由此引发和阿海的争执。阿海上前阻止阿美,双方发生推搡并用拳脚互相殴打对方,由此从窗帘行门口拉扯至□壁彩票店内。随后,阿美拿起一铁制饮料罐砸向阿海,致阿海头部受伤。接着,两人继续扭打并摔倒在地。彩票店工作人员说,他看到阿海是在扭打过程中不小心绊到桌脚摔伤的。 阿美没有受伤,她被他人拉开后爬起逃离现场。不过,阿海就没那么幸运了。他被送医院后诊断为右胫骨下段骨折,治疗了20天才出院,花了2万多元医疗费,一共休息了两个月。去年2月底,阿美被警方刑拘,后因检察院不予批捕,需要继续补充侦查而获取保候审。 去年5月,阿海将阿美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近8万元。 ■双方都有错,女子担责四成赔1.5万 对于和阿海因为店铺转让引发的争执,阿美称“阿海在外面已有女人,他不敢继续经营窗帘店。”阿美说,窗帘店是她一人出资开设的。但在办理工商登记时,阿海把该窗帘行登记在自己名下。阿海不与她商量就直接贴上转租纸条。“我想撕掉转租纸条时,阿海出手打我。我只是试图推开他逃脱但并没有还手。” 对此,阿海又是另一番说法。“阿美要撕广告时,不听我劝告并故意用扫帚殴打我。我到□壁彩票店躲避时,阿美用饮料罐砸伤我的头部,并将我推倒在地,导致我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这件事全部过错责任都在阿美,她应赔偿我全部损失。” 法院认为,阿海与阿美不能循理智途径解决私人情感所致纠纷,反而口角相向并拳脚互殴,最终导致阿海受伤,双方都有过错。不过,阿海是自己绊倒摔伤的,他要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但阿海的受伤是与阿美拉扯中发生,而且阿美砸伤阿海头部在前,因此阿美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法院结合案情,酌定阿美担责40%,阿海的实际损失应是3.9万余元,阿美应赔偿1.5万余元。阿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中院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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