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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今年前3个月化解纠纷1800余件


2021-04-08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记者4月7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自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中山法院强化为民办实事意识,结合法院工作特点落实六项措施,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自2016年12月成立以来,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高效的诉讼服务,曾经屡获殊荣,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今年前3个月,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以诉前联调方式化解纠纷1800余件,其中在3月22日-3月26日单周调解167件。

餐饮店受疫情影响拖欠货款,诉前联调促双方握手言和

近日,中山市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员李文兵、李清华来到中山某餐饮公司就一宗买卖合同案再次进行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1月4日,中山市诉前联调工作室受市第一法院的委派,调解中山某贸易行诉中山某餐饮公司买卖合同一案。因疫情原因,中山某餐饮公司欠下中山某贸易行货款34339元,无法一次性偿还。该贸易行多次催促无效后,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法院。

调解员李文兵在了解案件情况后,为减少双方当事人来回奔波的时间成本,秉承便民高效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安排网上调解。然而,原告中山某贸易行代理人因病正进行面部针灸治疗,无法通过网上调解平台的人面识别,网上调解受阻。

本着便利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的原则,调解员李文兵积极促成现场调解。然而,被告中山某餐饮公司代理人因工作繁忙,一直无法前往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调解。

近日,调解员李文兵、李清华前往被告所在地中山某餐饮公司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就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被告中山某餐饮公司按协议分6期偿还剩余货款,原告中山某贸易行同意在该餐饮公司按期支付的情况下,免收逾期利息。

目前,该两公司间仍有往来合作。

朋友因借款“仇人”相见,调解员提供十余套方案助和解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债务纠纷。双方当事人化戾气为祥和,从调解员提供的十余个调解方案中,找到了双方都满意的方案,双方握手言和。

被告林某与原告夏某本为好友关系。2019年,林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夏某出具一张八万元的支票,并希望夏某提供八万元现金供自己周转。支票到期后,林某要求夏某不要承兑支票,林某将原支票作废并向夏某出具另一张支票。

但夏某持新支票到银行办理入账时,银行却告知夏某,支票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夏某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向林某追讨,林某仍声称拒不还款,夏某遂将林某诉至法庭。

东凤法庭的调解员盘嘉浩在调解过程中,曾经多次致电被告林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在与原告夏某沟通后,调解员得知林某一直在夏某提供的经营场所内工作,遂前往该场所与林某进行沟通。

现场沟通后,调解员才了解到,林某确实由于经营上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加上收入减少,才无力偿还对夏某的欠款。经调解员设身处地地为林某分析欠款不还可能存在的社会人情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林某也表示愿意分期偿还欠款。

了解实情后,调解员再次致电原告夏某说明情况。原来,夏某一直对林某的经济状况有所了解,也愿意对收回欠款的时间和方式有所让步,只是林某先前拒不还款的态度,才让夏某一怒之下将其诉至法院。

次日,林某与夏某到法庭进行调解。双方在调解员提供的十余个方案中,最终一致选择了让双方都满意的方案,化干戈为玉帛。


 
张房耿 朱静漪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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