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简介
领导简介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法院建设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调研天地
法学研究
调查报告
理论与实践
经验交流
信息公开
审判执行动态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破产公告
送达公告(新)
送达公告
执行公告
摇珠公告
民意沟通
法院文化
正义之光
文娱活动
文化之窗
书画摄影
宣传天地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其它
>> 正文
怎样书写起诉状?
2011-03-28 来源:法院
【
收藏本文
】
原告提出起诉,要准备好诉状,即起诉状。诉状要有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如请求离婚或要求赔偿多少钱等。
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 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 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
【
打印
】【
关闭
】
最新图文
张海波在中山江门法院调研时强调:
将“父母课堂”搬到镇街村居!中山
家事解纷,这堂课有意义!
中山法院破产资产处置和重整投融资
最新要闻
·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