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615号 晋清堂: 上诉人魏钊华与你及张传怡、江岱恩、高玉宁、中山市第陆洲贸易有限公司、刘波、冯建轮、张凤花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粤20民终615号,本案定于2017年5月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进行法庭调查,合议庭由审判员杨雪燕、吴朝晖、代理审判员张荣组成,书记员由谢文婷担任.因你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以及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限你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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