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终712号 胡雪芬: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黄全英诉中山市三乡镇联达发鞋厂及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分别作出(2015)中一法三民一初字第757号民事判决,被告中山市三乡镇联达发鞋厂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受理,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2017年5月11日9时0分在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刘莉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梁艳凤梁艳凤,刘莉,卢俊辉组成,由梁华乔担任书记员。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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