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7481号 包小玲、中山市南粤房地产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建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赵文科、中山市星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刘冬梅及你(你单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02月10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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