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457号
宝良昆:
本院受理上诉人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麦联权、朱华茂以及原审被告中山市海雅投资有限公司、宝良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4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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