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20民终2979号 杨贵发: 本院受理杨干英、杨正清、杨泽建与罗雪琴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29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一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二、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三、杨干英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罗雪琴返还购房款162755.8元,过户手续费1000元,个人所得税192059.4元;四、杨干英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罗雪琴支付违约金1883971.4元;五、杨正清、杨贵发、杨泽建对杨干英的上述判项(四)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六、驳回罗雪琴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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