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1775号 中山市爱唯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冠广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山市爱唯五金电器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17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2072民初11190号民事判决;二、中山市爱唯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冠广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62200元及利息(以票据金额62200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日止);三、中山市爱唯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冠广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1244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392元,由中山市爱唯五金电器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86元,由中山市爱唯五金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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