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行终821号 万亚玲: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广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与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亚玲责令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行政决定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行政裁定书。裁定要点:一、准许上诉人中山广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二、准许上诉人中山广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原判决不再执行。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均由上诉人中山广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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