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3828号
胡永兴:
本院受理上诉人冯汝来、吴超胜与丁春林、杨易良及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38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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