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3639号 王陆南:
本院受理上诉人田凤萍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36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2072民初463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2072民初4636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三、变更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2072民初463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原审被告王陆南对原审被告中山市锋品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被上诉人中山市古镇亮祥照明光电厂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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