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终1235号
中山市汇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洪艳与你单位、中山市坚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周华东、李江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12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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