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破57号之一 2020年6月23日,本院裁定受理中山市美迪斯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中山市美迪斯服饰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成立,住所地为中山市沙溪镇下泽村下泽加油站侧(陈妙轩厂房)3楼A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万元,现已停业。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中山市美迪斯服饰有限公司进行了接管、调查、债权审查、起诉追缴股东出资等工作。经管理人审核,确认2户债权人的2笔债权,债权总金额为15177.56元,其中税收债权及社保债权金额为498.56元,职工债权金额为14679元。本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已裁定确认了该2户债权人的债权,确认债权总额为15177.56元。又查,管理人通过向股东提起追缴出资之诉,后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接收到中山市美迪斯服饰有限公司财产22549.25元,为法院转付的执行款。另查,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破产费用(含预留后续费用1650元)共计8670.78元。另,本案受理后,无人提出重整或者和解的申请。 本院认为,根据管理人对中山市美迪斯服饰有限公司的财产及债权债务等的清理结果,中山市美迪斯服饰有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宣告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1月25日裁定宣告中山市美迪斯服饰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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