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8328号
林方波: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鸿欧电器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好风电器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曾伦杰、林方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83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中山市鸿欧电器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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