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8599号
中山市飞乐音乐演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景尚航贸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黄浩波、原审被告中山市飞乐音乐演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85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0元,由中山市景尚航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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