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20民终2257号
中山市文天长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文杰、李瑞英、中山市小榄镇天长医疗器械厂: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文天长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原审被告文杰、李瑞英、中山市小榄镇天长医疗器械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20民终22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中山市文天长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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