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20民终2194号 谢明朵: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正驱照明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唐坤球、原审被告谢明朵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20民终21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山市正驱照明有限公司负担(中山市正驱照明有限公司已预交2108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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