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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4-02-14 来源:中山法院   【收藏本文
粤发〔2013〕8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省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经济继续健康发展、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带领群众加快发展上取得实效。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根据工作实际转作风,围绕促发展、调结构、保民生、创平安、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主要任务。聚焦作风建设,从我省实际出发,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作风进一步转变,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优良作风凝聚强大力量,在加快发展的关键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改革攻坚的工作中取得新进展,在改善民生福祉上取得新实效。
   (二)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主要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反对享乐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解决好以下5个突出问题:一是精神懈怠问题。主要表现在:关起门来过日子,骄傲自满,固步自封,盲目自信,求稳怕乱,不敢闯、不敢冒;“等、靠、要”思想严重,对落后状况习以为常,缺少改变落后状况的勇气和行动。二是务实实干风气衰退问题。主要表现在:热衷搞“胡子工程”、“沙盘形象”、“ 规划效果”,喜欢做表面文章,讲名求利,工作拖沓漂浮。三是干群关系疏远问题。主要表现在:干部脱离群众,和群众谈不到一起、坐不到一块;工作方法简单,深入群众不足,听取群众意见不多,替群众所想不够。四是艰苦奋斗意识淡漠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上怕苦怕累,不追求干事创业;生活上贪图享受,甚至“未富先奢”,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五是律己不严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政治纪律不坚决;搞权力寻租,收受“红包”礼金,“吃、拿、卡、要”;生活作风不检点。
   三、落实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总体安排。按照中央的部署,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2013年7月开始,自上而下分2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从2013年7月开始,至2013年12月基本完成,参加范围主要是省级领导机关,省直单位、省属企业、省管高校,广州、深圳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第二批从2014年1月开始,至2014年7月基本完成,参加范围主要是地级市以下(含地级市)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要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二)方法步骤。每个批次、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一要丰富学习内容。要认真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认真研读中央和省委印发的教育实践活动读本,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任务要求,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二要创新学习方法。把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结合起来,运用“广东学习论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远程教育网络、读书交流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开展讨论式学习对照检查。深化“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精神状态、为民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式学习掌握实情。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针对学习讨论中查找到的问题确定调研专题,安排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分头调研、分类研究、分别破题,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打好基础。开展体验式学习深化认识。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转换角色、切身体验”主题实践活动,以普通干部的身份,到基层一线参与1次面对服务对象的实际工作,或到服务窗口担任工作人员,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切身体会工作作风、工作方式方法与群众需求之间的差距;以服务对象的身份,从首道程序开始办1次事,全程体验办事部门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组织党员、干部到各级党员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反思自己,查找不足。省委委员要带头联系后进村、问题突出村和困难企事业单位,深入体验群众生产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要充分征求意见。在运用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换位体验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的同时,各级领导班子要结合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各方面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原汁原味地梳理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召开座谈会前,以辅导课的形式,组织征求意见对象开展学习,为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准备。进一步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通过组织党代表到工作室接待群众、开通省直机关“基层民意网络直通车”、在“广东民声热线”和有关政务网站上增设信箱、开通微博和微信等,加强与群众的交流。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督促检查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学习讨论、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对照检查、及时改正等情况。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是做好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
   二是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和深层次原因,形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并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阅。
   三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发言要虚实并举,触及思想和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既“红红脸、出出汗”,又明确整改方向。
   四是通报评议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要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五是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基层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加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所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督导组要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民主生活会后,督导组要对会议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把改进作风的成效,体现到推进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中心工作上来。要结合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指标体系考核等工作,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转变作风的实效进行考核评价。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一要制定整改方案。每个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明确分工情况,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整改方案要重点突出、具体细化、切实可行,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二要开展集中治理。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围绕解决务实实干风气衰退问题,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特别是针对基层的考核检查和评比达标表彰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对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等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工作质量,对没有如期完成的要坚决问责。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围绕解决精神懈怠问题,对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围绕解决干群关系疏远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触服务对象、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富县强镇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基层权责脱节问题,提高基层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围绕解决艰苦奋斗意识淡漠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秘书,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围绕解决铺张浪费问题,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
   三要严格教育管理干部。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着力推进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律己不严问题。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提高党员、干部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四要加强制度建设。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党代表发挥作用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做群众工作作用机制和在法治平台上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和外宾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审核把关,对找准问题、集中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检查。在整改落实时限后,要开展“回头看”,检验落实的成效。
   四、突出领导带头
   (一)省委率先垂范。省委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常委同志带头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读书交流活动,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总结省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精神的情况,就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召开省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查摆问题,会同中央督导组做好谈话提醒、审阅对照检查材料等工作;每位省委常委同志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进行反思和剖析,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会后,按规定进行通报。
   (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政协党组,要参照省委领导班子的做法,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各自实际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要带头到艰苦的地方开展调研和体验,不打招呼、不搞陪同,摸清基层的实情,听到群众的实话;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认真查摆自己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指出班子其他成员的问题和不足;带头整改落实,制定整改任务书,作出公开承诺;带头“啃硬骨头”,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联系点。每位省委常委同志选择1个省直单位(含省属企业、省管高校)或广州、深圳市的1个市直属单位作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指导、推动联系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也要建立活动联系点。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央和省委领导下开展。成立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省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直机关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地区、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巡回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开展活动的机会,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不要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活动的工作会议、公文报送等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在保证活动质量前提下做到勤俭节约。每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开始时,参加该批次的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上级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每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参加该批次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三)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四)坚持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及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每个批次、每个环节之间都要注意衔接。在第一批单位开展活动期间,参加第二批活动的单位,不要等待观望,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并配合参加活动的上级单位做好调研和征求意见等工作。在第二批单位开展活动期间,参加第一批活动的单位,要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工作,巩固扩大活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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