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看点:4月28日,广东高院发布五起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典型案件。同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宋涛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4年3月,宋涛在中山市古镇经营天创餐饮娱乐服务中心、渔民码头饭店期间,分别拖欠唐某等78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527806元、邓某德等55名工人工资279213元后逃匿。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举报后,介入调查并先后发出公告、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责令宋涛支付所欠工资,但宋涛一直拒不支付。 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场地出租方垫付了部分工人工资,但宋涛一直未能支付拖欠的工作工资。2015年5月4日,宋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近年来,我省法院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力度逐年加大,受理该类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2012年全省法院仅受理此类案件20件。 2015年我省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一审案件158件170人,涉案劳动报酬金额达7300余万元,在判决生效的132件144人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99人,被判处拘役的5人,单处罚金的4人。生效判决共判处罚金521万元。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34人,依法适用缓刑,2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2016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一审案件29件32人,判处刑事处罚26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的18人,拘役2人,缓刑6人。 我省该类案件特点: ●涉案行业领域不断扩大。涉案用工单位多为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从过去的工程建筑、纺织服装、电子设备制造、住宿餐饮等一般性、劳动密集型行业,扩展到工艺品加工、家具制造、美容健身、培训、休闲娱乐等各类行业领域。一些案件是乡镇里的小作坊、小工厂,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多在10-20万元之间,被害工人一般在10-50人之间。 ●传统的建筑工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发案多。工程建设领域是欠薪案件的“重灾区”,此类案件欠薪数额大,涉及人数多。 ●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大,被害人数多。从已审结案件的涉案金额看,少则几万元,多则百万元,从被害人数看,被害人在50人以上的共5件。 依法惩治恶意欠薪 突出重点宽严相济 广东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对有预谋的恶意欠薪犯罪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对具有主动支付劳动者报酬,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等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广东省部分基层法院开辟拒不执行劳动报酬案件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优先办理,快调快审,快速结案,优先执行。 全省法院还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台账,及时跟踪掌握案件办理进程, 通过案例发布、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加强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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