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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建市以来最大贩卖冰毒案昨一审宣判


2014-03-07 来源:中山日报 2014-03-07 第 6990 期 A10版   【收藏本文
昨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中山建市以来最大的一宗冰毒案。图为案犯在庭审现场。

  昨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中山建市以来最大的一宗冰毒案,涉案冰毒达28 公斤(“毒贩落网”见本报2013年8月16 日报道)。在庭上,两名被告人当庭翻供,避重就轻,称是买28公斤供自己吸食;公诉人则展开针锋相对的批驳,28公斤足够被告人吸食79年,按其所称每日的吸食量,第二天就足以毙命。经依法审理后,法院当庭宣判,判决主犯高朝能死刑,判决从犯赵建忠无期徒刑。
■人物素描
两毒贩劣迹斑斑主犯曾“死”过一回
  被告人高朝能,43岁,是四川文兴县人。这已不是他第一次犯下如此重罪,根据法院审理查明,高朝能在1998年就“死”过一回了。当年,高朝能因贩毒被佛山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2年7月19日,高朝能经减刑后刑满释放。一年后,他作为主犯,贩卖冰毒28公斤被我市警方抓获。
  43岁的被告人赵建忠也是四川文兴人,与高朝能在同一个镇上。赵建忠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1990年外出务工。1993年,赵建忠因犯抢劫罪被四川省兴文县法院判刑四年半,1996年刑满释放;1996年12月,赵建忠又一次犯下抢劫罪,被河南省渑池县法院判刑七年,2002年刑满释放;2011年,赵建忠在江门贩毒,获刑8个月。
  刑满释放后,赵建忠来到了中山市从事营运工作,2013年因7月12日因犯下中山史上最大毒品案而被抓获。
■案情回顾
涉案冰毒28公斤为中山建市来之最
  根据高朝能的供述,2013年6月,他从老乡那里拿到了汕尾一名毒贩的电话,老乡称对方的冰毒很便宜。同年6月27日,高朝能带着8万元现金到汕尾陆丰买了2公斤冰毒,两三天后以52万元的高价卖出。尝到了甜头的高朝能一发不可收拾,第二次去陆丰时花10万元买了3.5公斤,藏在出租屋家中衣柜里还没卖出去,他又一次带着70万现金买了25公斤冰毒,还欠下对方5万元约定下次支付。
  高朝能贩毒,同伙是负责开车的赵建忠。根据赵建忠的供述,2013年6月18日,高朝能找到他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租用他的面包车。一个星期后,高朝能让赵建忠开他的小轿车。2013年因7月12日,赵建忠载着高朝能和25公斤冰毒回中山,在东凤镇被警方抓获,高朝能藏在屋内的3公斤冰毒也被起获。
■庭审现场
两名被告人当庭翻供辩解避重就轻
  昨日上午,该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中级法院除了由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康军任审判长外,还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及150多名学生参加旁听。
  在庭上,两名被告人当庭翻供,赵建忠在庭上前后口供不一,自相矛盾。公诉人第一次提问时,赵建忠称自己知道高朝能是贩卖冰毒后,心里已经打了退堂鼓,所以跟他说不想干了。“我听高朝能的语气是不想给我结算工资,而且他在我们当地名声很大,社会关系复杂,我是出于害怕的心理,受胁迫才去的。”但当辩护律师提问时,赵建忠却说高朝能从没跟他说过是去买冰毒。
  高朝能出庭时虽然神情低落,精神萎靡,但一上庭便一口咬定自己是买来自己吸的,不是贩卖。“我就是觉得对方开价很便宜,所以买回来囤货。我白天一般吸3至5克,晚上吸食4至8克,有时候还和赌场的朋友一起分享。”高朝能又说,他之前跟公安交代的跟以52万元卖出毒品是胡扯,“我是被审时间太久熬不住了才这样说的,我买毒品的70万是自己的赌资加上买六合彩中的40万。”
  对于高朝能的辩解,公诉人梁晓峰表示,按照正常人的吸食标准,28公斤冰毒足够吸食79年,如果按照高朝能的说法,一天吸食3克以上的甲基苯丙胺,第二天必死无疑。被告人高朝能、赵建忠均是累犯,高朝能死缓出来不到一年的时间又再犯,且涉案冰毒高纯度、大数量,情节恶劣,理应重判。
■当庭宣判
主犯被判死刑从犯获无期
  市中级法院认为,赵建忠的辩护律师提出赵建忠不应对第一次运输的3575.14 克毒品承担刑责。法院查明,该次赵建忠确实不知去陆丰是为高朝能运输毒品,可不认定其参与该次犯罪。但对辩护人提出赵建忠是受胁迫参与贩毒的辩护意见,法院经查,赵建忠是为了得到高朝能的高额报酬而参与作案,不存在受胁迫的问题。
  市中级法院认为,高朝能、赵建忠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数量特别巨大,高朝能在运输毒品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赵建忠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昨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宣判,高朝能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建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目前,两名被告人暂未提起上诉。
 
文/图本报记者张房耿 见习生尹莫娇通讯员裴涛 谢欣然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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