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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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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3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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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我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座谈会。副院长康军及两级法院全体刑事法官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紧紧围绕刑事证据标准与量刑规范化两个重点展开,到会的法官充分进行了沟通交流,解决了在刑事证据标准与量刑规范化的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许多难题。 会上,我院刑二庭庭长杨戈畅谈了其今年被借调到最高院刑一庭的办案感受,并详细传达了最高院对刑事案件证据的把握标准和文书写作标准,并提交《关于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报告文书改革的意见(初稿)》供会议讨论。随后,我院刑一庭副庭长欧悟一汇报了其近期在北京培训学习量刑规范化的相关情况,传递了量刑规范化方面最前沿的信息。市二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和平及两级法院刑一、刑二庭领导也分别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并进行了深入讨论。 康军副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国法院系统推广量刑规范化意义重大,应予高度重视。量刑规范化作为法院系统排头兵达标竞赛的重要指标,不仅能够有效降低案件上诉率与改判率,进而减少社会与法院之间的矛盾,还可让全社会看到法官量刑的科学判断,体现法院办案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增加社会对法官的认同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康军副院长向与会刑事法官提出了几点要求和希望: 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从今年十一月一日开始,两级法院将要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制度,推行工作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好最高院与省法院相关文件精神要求。 二是在推行量刑规范化中要着重把握好三方面的问题。一要提高驾驭庭审能力,要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引导好控辩双方展开量刑辩论;二要在合议案件中根据最高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对量刑过程详细评议,合议庭笔录作为法官对量刑规范化理解的直接反映,务必认真对待、清楚记录;三要严格把握量刑规范化计算中影响罪轻与罪重的情节,对轻微刑事案件大胆适用非监禁刑。 三是要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调解时应重点做好赔偿款的到位工作,以防因案件执行不到位而引起矛盾进一步恶化。 四是要推进一审刑事案件文书改革工作。要认真学习和消化最高院下发的文书格式,改变之前文书的证据排列顺序,在文书中突出客观证据的证据地位,增强证据分析的逻辑性和说理性,进一步提高我市法院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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