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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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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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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中山市2010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游园活动在市全民健身广场举行。全市61个单位部门及团体在活动现场开展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唐立坚率立案庭、刑一庭、执行局、民二庭等部门的5名法官及10名工作人员走进广场,开展法制宣传,倾听社情民意。 本次活动以“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为主题,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活动主线,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用法官与群众面对面互动、图文并茂的宣传载体展示、有奖法律知识回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开,大力传播法律知识、法治理念和法律文化,全方位宣传法院工作职能,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与民意的沟通,积极营造崇尚法治、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本次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近20次,派发宣传资料200余套,组织180人参与有奖问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普法宣传是人民法院的法定义务。近年来,我院紧紧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重要平台,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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