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中山市盈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0)粤2071破申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拟受理的中山市盈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2019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确定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 三、企业基本情况:中山市盈顺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83858686C,注册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蹦蹦。经营范围为投资旅业、饮食业、娱乐业;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 四、案件基本情况:被申请人中山市盈顺置业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均有涉案,申请执行的债权金额已达615886305.7元,均为担保债务。根据其提交的债务清单,截至2020年1月31日,该公司的对外债务高达917452049.97元,除上述执行标的额外,还包括欠缴的土地使用税3027776.56元及滞纳金2311901.86元等。现已查明的资产:位于中山市南区马岭村的两宗土地【土地证号分别为:中府国用(2010)260133号、260134号】,使用面积分别为49995.1㎡、33338.2㎡,使用期限均至2062年8月19日,两处不动产均办理了抵押。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7时 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 摇珠日期:2020年7月3日10时30分 摇珠地点: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堂调解室 联系人:谢静茹 联系电话:0760-88880646、18988559255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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