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中山市三角镇国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申请报名情况公示
(2021)粤2072破申20号
根据《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山市三角镇国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要求,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经核查,我院未收到一级破产管理人报名申请。根据选任管理人的流程,我院将在本轮次内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当中摇珠选定本案破产管理人。在公示期间,如一级管理人中签其他法院,我们将在备选机构中剔除。 具体名单如下(名单次序不分先后): 1.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3.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4.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5.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6.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7.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8.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9.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10.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1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13.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14.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7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 各一级管理人可以作为见证人(带身份证和工作证原件)到现场参与摇珠,但是否出席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的生效。参与现场摇珠的管理人可以对摇珠程序进行监督,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工作人员提出。 摇珠时间:2021年7月9日下午3:30 摇珠地点: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 联系地点: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联系人:谢静茹 联系电话:0760-88880646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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