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选定破产管理人候选人名单公示
各企业破产管理人、各相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根据选定破产管理人轮次规则,本院拟指定本轮还未承办过案件的广东共阳律师事务所(三级破产管理人)作为(2021)粤20破申11号破产案的待选破产管理人。 如对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向本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提出。 联系人:黄浩邦电话:0760-88880646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附:中山中院破产管理人情况登记表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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