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全名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集中开展“12·4”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12月4日上午,我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立坚领誓,政治处副主任王红雨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欧阳锦年监誓。我院干警参加宣誓仪式。
市中院举行12•4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现场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气氛庄严而隆重。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欧阳锦年(右一)监誓
10点15分,主持人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唐立坚副院长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院政治处副主任王红雨主持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立坚领誓
宪法宣誓既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更是宣誓人对宪法的一种表态、一份承诺。这次宪法宣誓仪式对我院全体干警来讲是一次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再教育、再激励。
我院干警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据悉,为响应“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12月2日上午,全市多个部门、团体参与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在全民健身广场举行。我院积极参与此次主题为“维护宪法权威,共享平安中山”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现场法律咨询、有奖问答、派发法治宣传资料和免费赠送法律书籍活动等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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