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汇报时强调,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司法需求的政治责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市法院不断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不断完善民事诉讼服务体系,提升民事诉讼服务能力,精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心用情减轻人民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中体会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市法院强化政治意识,强化制度保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分层递进解纷理念,完善立案环节甄别分流,采取不同做法差异化稳步推进繁简分流。市中级法院打破案件类型和部门分工,成立三个速裁团队。2021年1-4月,速裁审判团队共受理民商事、行政案件1850件,占总数的32.51%,案均审理周期21.6天,相比繁案团队审理周期91.4天,减少69.8天。基层法院实行由各业务部门自行组建速裁团队,办理本部门的简单民商事或行政案件。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年1-4月,适用简易程序办结案件占结案数的48%,案均审理周期73天,相比普通案件审理周期211天,减少138天。市第二人民法院:2021年1-4月,以简易或速裁程序办结案件4016件,占结案数的63.69%,案均审理周期73天,比普通案件的审理周期205天,减少132天。两级法院通过差异化稳步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效果逐步显现,司法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各项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建设。要以人民目标、人民导向、人民立场作为司法工作干不干、好不好的评价标准,全心全意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对提高司法质效的新期盼,强化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加多元、更高层次的司法需求,为持续优化法治中山、平安中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