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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改装比亚迪欲“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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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2 来源:中山日报 2014-07-22 第 7127 期 A5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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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发动机、轮胎、轮毂、双排气筒……40岁的广州籍男子张某把一辆浙A 车牌的比亚迪轿车改装得面目全非,称要去参加汽车比赛,后在南外环发生事故。改装车被认定属拼装车而查扣。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索赔8.5万元,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终审驳回了张某的诉求,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比亚迪装了颗丰田的“心” 这起行政诉讼要追溯到3年前。2011年5月12日深夜11时30分许,一辆挂浙A号牌的小轿车在东区南外环路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司机张某没带驾驶证、行驶证,开拼装车上路,且涉案车辆没有放置保险标志……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扣留。 同年6月24日,张某接受询问时确认,他对车辆进行了更换发动机、轮胎、轮毂、双排气筒,改装了内饰,并切割车架号后焊接到副驾驶座位的车门旁边,将发动机从车头位置移放至后尾箱等操作。7月22日,交警部门对张某作出罚款800 元的行政处罚。2012年5月16日,交警部门经与涉案车辆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比亚迪轿车对比勘查认定,仍无法确定车辆合法来源,并且发现涉案车辆发动机、变速器不属于同一厂牌,发动机更换为丰田4AGE,该发动机的动力与涉案车辆不匹配。涉案车辆安全和操纵性、稳定性能均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车辆被认定属拼装车被收缴 2013年10月,交警部门经过听证后对张某作出罚款1800元、吊销驾驶证并收缴挂浙A 号牌的小轿车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处罚,后向市第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交警部门归还车辆,并索赔差旅费和误工费等共8.5万元。 市第一法院认为,涉案车辆登记的号牌号码为浙AM03××,但涉案车辆因车辆识别号标记、发动机等配置都已经被改变,交警部门认定涉案车辆无法确定合法来源,并无不当。交警部门经勘验后确认涉案车辆属于拼装车,而张某没有提供该车辆是经有制造、组装机动车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予以组装的证据,也没有提供该拼凑、组装后的车辆整车出厂合格的证明。同时,涉案车辆的更改的组装件是否达标也无法判断,因此这辆车难以达到机动车应有的安全技术标准,此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会构成很大的事故隐患。 法院一审驳回了张某的诉求,张某随后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在发生事故时没有携带相关证件,车辆上也没有保险标志,驾驶的车辆经过勘验对比,被认定属于拼装车,交警部门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涉案机动车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据。法院于近日终审驳回了张某的诉求,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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