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两男持猎枪贩毒
|
|
2014-06-12 来源:中山日报 2014-06-12 第 7087 期 A9版 【收藏本文】 |
|
|
本报讯 去年3月,三乡警方抓获两名贩毒人员,并在毒贩车上搜出猎枪和一批毒品。近日,市中级法院对这起非法持毒 、持枪罪进行宣判,被告人陈某获刑10年,被告人廖某宝获刑8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陈某、廖某宝到广东阳春市贩运毒品。陈某在他人处取得一只自制猎枪。同年3月15日,陈某、廖某宝在阳春市租赁小车,驾车携带猎枪及子弹,同时携带一批毒品带到珠海市斗门区。 同年3月21日凌晨,廖某宝驾车至三乡镇某维修车行对开路段时被公安人员截获,警方当场从车内缴获毒品及枪支、子弹。经鉴定,车内的毒品被检出含氯胺酮和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净重211.18克,还有若干大麻等。同年4月18日凌晨1时许,陈某在珠海落网。 经审查,陈某还在10年前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市中级法院认为,陈某、廖某宝结伙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及其他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两人又结伙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法院两罪并罚,于近日终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廖某宝有期徒刑8年,两人分别被处罚金3万元。
|
|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谢欣然 黄金娣 |
【打印】【关闭】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