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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中院”开通3月粉丝近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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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来源:中山商报 2013-11-15 第 2989 期 A09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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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花村村干部涉贪案、民众杀婴案、直播法官“家访”……这些重要案件或事件,市民可以足不出户,通过“@中山中院”官方微博看到。今年7月30日,“@ 中山中院”官方微博在新浪和腾讯上线,虽然起步有点晚,但“步子”迈得比较大。开通3 个月来,粉丝已有近8000名,还主动曝了很多“猛料”,赢得民众好评。 直播村干部涉贪案,当日粉丝暴增 打开“@中山中院”新浪官方微博,最火的莫过于10月17日,微博直播火炬开发区原宫花村书记、村经济发展公司原经理等3人涉贪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46亿元。这是中山中院首次通过微博直播重大案件。 此案涉及面广、关心的群众多,连审三日,容纳200人的审判庭均座无虚席,不能前来旁听的市民通过“@中山中院”“现场直击”。当日,该院共刊登36条微博、庭审记录8000多字,粉丝暴增,本地和省级媒体的官方微博也纷纷第一时间转发。网友纷纷留言,希望该院“再接再厉”,赞该院此举“赢得民心”。网友“xiao-皓仔”称:“非常欢迎这样完全公开的审理,一切都公之于众。” 对中山中院的工作人员来说,微博直播案件是一次考验。该院宣传科的几名工作人员从开庭前便开始搜集资料,直播当日,从早上9点一直忙到晚上8点,晚饭都没顾得上吃,“因为太累太兴奋,凌晨3点才入睡。”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微博互动,及时回应网民质疑 面对公众质疑法院判案不公,该如何回应?通过什么渠道回应?这是包括法院在内政法机构、政府部门在信息化时代遇到的新课题,中山中院采取了关键时刻不失语,通过网络、微博公开案件,及时回应质疑。 10月26日,一条题为《丧尽天良,广东中山中级法院:杀人抢劫无罪释放免坐牢免赔偿》 的帖子在网上流传。为回应质疑,10月31日,“@中山中院”通过微博公开案件详情,3名被告少年各获刑12年、16年,另1人被判3年缓刑4年,一审民事判决共计赔偿被害人家属60多万元,同时公布了相关的判决。 随着案件的公开、群众的知情,网络上起初不利于法院的舆论也平息下去,“微博不是洪水猛兽,它能成为我们发声的平台,可以很好地回应质疑和谣 言。” 该工作人员介绍,除了微博、官方网站外,他们还将开通微信,“12368” 法律咨询热线等,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新华社译文转载微博内容 在微博、网络上该公开什么样的案件?据市中级法院宣传科介绍,主要集中在社会广泛关注、百姓普遍关心的重大案件,同时也包括与普通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具有普法价值的案件,以及具有争议的案件。 10月31日,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对民众杀婴案进行一审宣判,民众人黄明兴因吸毒过量产生幻觉,今年3月连杀2婴伤3人,这起惨案引起社会关注。该案宣判后,“@中山中院”迅速通过微博公布,很多兄弟单位、政法部门的微博也迅速转发。同时,相关微博也引起了新华社总社的关注,新华社总社当晚11时17分,撰写英文稿《Chinesekiller》向全球发布,第二日全国有三四十家媒体对此内容转载报道。 “‘越是有影响性案件越应公开’ 已成我院工作人员的共识,微博、网络就是公众了解司法为民的一扇窗户。”该院一名法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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