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日月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最高法院网站挂在失信名单中。网络截图
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中山433名失信被执行人(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已全部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市中级法院同日向媒体通报了首期中山失信者前10名名单。 ■数字:中山433 名失信者信息上最高法官网 据市中级法院介绍,目前中山两级法院共认定失信执行人433人(包括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其中第一法院204人,第二法院220人,中级人民法院9人。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已全部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众还可根据被执行人姓名和身份信息直接查询。 记者昨日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现网页上正滚动播出全国失信执行人的信息。在输入“日月明”三个字后,记者随即查到了中山市日月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债务的相关信息,该公司拖欠债务259.9万元,属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情形。 昨日,市中级法院还向媒体通报了这433名失信人中的前10 名名单。其中,被执行人陈琼芳、廖国明欠款金额人民币约1.03亿元,失信情形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山展兴皮具实业有限公司、汤力民欠款金额达港币1613万余元,人民币1705万余元;前十名其余失信人中,涉案金额从人民币259万至700万不等。 ■案例:商户买榴莲拖欠256万元分文未还 在市中级法院提供的433人名单中,不乏一些特别的案例。其中,张振强、杨继萍欠债3068880元,里面的2568880元都是购买进口榴莲拖欠的费用。广州人何先生从事水果批发生意,据他在法院的起诉称,2009年7月到2011年,张振强、杨继萍向何先生购进“骆驼牌”榴莲进行销售,累计拖欠他榴莲货款人民币2568880元。 在该期间,两人还向何先生借款50万元,合计欠款3068880元。何先生追债无果,将对方告上法庭,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被告方毫无还款诚意,拒不按还款协议履行偿还义务,至今分文未还。此外,433人中,还有不支付抚养费的教师、欠债的公务员,甚至还有商会会长。上榜的名单里约90%的人未履行债务,10%左右的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债务。 ■法院:将通过媒体网站及微博公布名单 这些失信人,除了被曝光、被限高外,还将受到哪些惩戒?据市中级法院介绍,按照今年7月1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据介绍,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只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挥信用惩戒作用的一个开始。今后,市中级法院也将通过新闻媒体,中山中院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平台,逐步将中山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或者采取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法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此外,法院还将向有关单位定向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受通报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施以信用惩戒,迫使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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