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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冒酷暑陪当事人取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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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5 来源:中山商报 2009-07-25 第 1432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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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为公司干活受伤,公司非但不给钱,还多次叫人恶言相加。经法院法官耐心劝说,公司终于全额支付赔偿款。至此,拖延多年的一桩官司得以完美解决。7月20日,当事人特意买了一箱香甜诱人的葡萄,对法官表示感谢。 2006年9月,中山市某公司工作的湖南人丁某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构成八级伤残。2008年10月16日,丁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院,经两级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公司赔偿丁某30730.98元。但判决生效后,公司负责人不履行付款义务。 丁某多次追讨未果,于2009年7月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曾志专了解情况后,通过电话联系到公司负责人王某,打消其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王某最终答应全额支付赔偿款。为尽快帮助丁某取回赔偿款,曾志专与书记员陈瑞强两人冒着高温酷热,与丁某一起去到被执行人处,顺利帮助丁某收取了全部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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