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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账不还还擅撕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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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9 来源:中山商报 2012-05-09 第 2439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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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想赖账不还,先是变更公司法人代表,之后擅自撕毁法院封条,还扬言点燃汽油桶,樊某因妨碍执法被拘留15天。日前,樊某的妻子主动来到法院与原告协商解决方案,经协商,双方同意由被告一次性支付8000元了结此案。 原告清远市某电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某电器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应支付原告6.73万元及利息。二审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支付5万元了结纠纷,如未按时支付款项,则按一审判决结果处理。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补付了二审调解确定的余款,但拒绝按一审判决数额支付1.73万元余额。 经查明,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为此,法警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一台压铸机。 事后经现场查看,查封机械上的封条竟被撕走。4月18日,第二法院组织人员对查封的机械实施扣押。在查封现场,樊某威胁法警,如实施扣押,则叫公司工人闹事,还扬言要点燃公司储存的汽油桶。为避免发生群体事件,法警暂缓扣押行动。为维护法律权威,法院对妨碍执行公务的樊某实施拘留1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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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伟 通讯员 邝羽 谭凯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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