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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装监控逮到偷钱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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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5 来源:中山商报 2012-04-25 第 242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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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认为东家对自己不好,遂盗窃报复,先后偷走雇主家价值4000多元的财物,近日,被告人杨某连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6日至12月4日,被告人杨某连在当事人郭某住宅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共盗得人民币4156.3元、港币120元及银项链1条(价值人民币60元)。同年12月4日下午,公安人员在上述住宅将被告人杨某连人赃并获。破案后,公安机关缴回上述被盗财物并发还当事人。 40多岁的保姆杨某连系广东连州人,小学文化,认为东家对自己不好,遂伺机盗窃报复。 而当事人郭某称,2011年11月初开始,陆续发现家里财物被盗,而门窗并无被撬痕迹,故怀疑是保姆所为,随后于12月1日在家里安装监控设备,还每天将20元以上的人民币的编码记录下来。12月2日下午,郭某发现放在睡房的钱包内现金被盗,查看监控发现保姆在当日中午进入了上述房间。12月4日,保姆又进入郭某儿子的睡房盗走钱包里的现金。郭某报警,公安人员随后将保姆抓获,并在其床垫下缴获部分现金及港币、在一只鞋子里缴获被盗的银项链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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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伟 通讯员 李世寅 郤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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