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儿子家门口失踪,没想到绑架者竟是自己的亲妹妹。近日,这位绑架亲侄子的姑姑阿媚被市第二人民法院以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阿媚今年27岁,初中毕业后当了无业游民。2000年7月从事个体经商,不久后又赋闲在家,闲暇时间喜欢上网聊天。去年4月,没有固定工作、经济困难的阿媚动起4岁亲侄子的主意。 去年4月11日,阿媚首先找到一个经常聊QQ的网友阿刚,骗他说自己即将离婚,想与亲夫争夺儿子的抚养权,请他从广州到中山带儿子离开家几个小时,并给5000元作为报酬。阿刚信以为真,来了中山,并在阿媚带领下到她亲侄子位于横栏镇的住所熟悉地形。 同年4月15日下午5时许,阿刚雇的面包车来到阿媚哥哥家附近等待。阿媚见侄子小星被哥哥阿昌从幼儿园接回来后在一楼大厅玩耍,便瞄准哥哥上二楼的时机,示意阿刚将小星抱上车带走。突然被带离,小星呜呜大哭,父亲阿昌下到一楼查看,已不见其踪影。没一会,阿昌手机就收到一条短信息:“你儿子现在我手里,拿回儿子准备三十万,你想要耍花样,我就在我身上抽血给你儿子打针,如果报警就别想再见儿子,我们只是求财,不伤害你儿子,我会再联系你们的。” 稍后,阿昌报警。担心事情败露的阿媚只得指使阿刚释放小星。当晚7时30分许,小星被阿刚送至村牌坊附近后自己走回家里。半个多月后,阿媚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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