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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2支气枪5000多发铅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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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2 来源:中山商报 2011-12-22 第 2305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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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私藏气枪2支、火药枪1支、气枪铅弹5240发及火药、铁砂等物品,近日,25岁的广东男子汪某被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缴获气枪2支、火药枪1支、气枪铅弹5240发及火药、铁砂等物品。 汪某是古镇镇某塑料电器厂一名务工人员。2010年10月,从他处获得1支气枪零部件及气枪铅弹1290发并存放于宿舍内。2011年4月,汪某将上述气枪零部件及气枪铅弹带至其位于阳春市的家中组装、藏匿。同年8月10日上午,公安人员在上述电器厂将汪某抓获,后在汪某家中搜获气枪2支、火药枪1支、气枪铅弹5240发及火药、铁砂等物品。经鉴定,缴获的上述枪支中,一支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自制火药枪,另两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制式4.5毫米气步枪;缴获的5240发子弹形状物品为制式4.5毫米气枪铅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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