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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劫工厂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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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来源:中山商报 2011-12-13 第 2296 期 A4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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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今年初,22岁的外来工李某离职时,被工厂拖欠了一个月的工资1391元。欲讨回工资的他不去申请劳动仲裁,反而闯入工厂财务室抢走6万元。近日,李某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李某来自广西,此前在东凤镇一家照明电器厂打工。今年初离职时,工厂还有一个月的工资共1391元未给他结算。李某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今年1月5日下午,李某伙同另外两名男子,各自拿着一把西瓜刀进入工厂一楼财务室。据该厂财务室的钟小姐介绍,当天她从银行取回6万元,准备给工人发放工资。“我回厂时发现有4个人偷偷看着我。”钟小姐说,当时她感觉有点不对劲,直至李某一伙闯进财务室,她才知道自己被盯上了。她说,一开始,李某进来说要拿回被欠的工资,后被打发走。再次返回时,李某拿着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其余两名同伙趁机抢走6万元。今年5月10日,李某在广西被抓获归案。据李某交代,当天得手后,他只从赃款中分得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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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江卓文 通讯员 李世寅 吴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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