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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拆迁户”阻住新岐江公路建设


2011-07-06 来源:中山商报 2011-07-06 第 2136 期 A6版   【收藏本文
远处的黄土堆为隆平中桥规划施工位置,该处剩余200米路基尚未施工。

上诉人冯某有的房屋,大门紧锁,围墙内花木繁盛。

  新岐江公路,全长18.76公里,于2008年1月开工,原计划于2010年12月底通车,然而直到现在,该项目仍有200米路基未能施工,原因是在这段200米长的路上,还有一个“最后的拆迁户”。
  2011年4月18日,西区隆平社区居民委员会将这位新岐江公路上“最后的拆迁户”冯某有诉至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其交还影响施工的房屋所占集体用地,以交付新岐江公路建设之用。
  6月10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西区隆平社区居民委员会胜诉。一审判决后,冯某有于6月24日提起上诉。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当庭调解不成。该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该院近日将会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庭审焦点
  谁拥有宅基地所有权?
  本案所涉的冯某有的宅基地面积为433平方米,位于西区隆平社区3组。在昨天的二审庭审现场中,双方就这块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论。
  冯某有(上诉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只能是国家和村民集体所有。而村民集体所有又分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乡政府农民集体所有。冯某有属于西区隆平社区3组,属于隆平社区一冲股份合作社经济社社员。案涉土地应属于该经济合作社所有,而与被上诉人即西区隆平社区居民委员会无关。被上诉人只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并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根本不属于土地所有人的主体范畴。即使被上诉人合法拥有土地,也应由相应的隆平社区经济合作社作为原告起诉,而不是社区居委会。
  隆平社区居委会(被上诉人):由于村改居的历史沿革问题,该居委会的改制还没有完成,虽然名义上是“居委会”,但实际上还是“村委会”,目前仍然按照村委会的模式进行管理。从现实来说,被上诉人是该宅基地的所有权人。
  应该由谁对土地确权?
  市第一人民法院: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隆平居委会是合法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岐江公路亦属于公益事业建设,且涉讼土地经过政府批准,有权收回涉讼土地使用权。
  冯某有(上诉人):隆平社区的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一直以来都属于各个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本案依法应先由政府对土地进行确权,而一审法院以司法权代替行政权,将没有证据表明属于被上诉人所有的案涉的宅基地确权给被上诉人所有,是违法的行为。而这样也将会导致该社区六个村民小组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确认为被上诉人农民集体所有。
  补偿标准怎么定?
  冯某有(上诉人):他们只是单方面说赔23万多元,我从来没有同意过。我那里7分地 (约466平方米),单是围墙都要十几万,有一间大屋,还有四间小屋。要是23万元就能建起这些的话,我立刻就搬。
  隆平社区居委会(被上诉人):当时双方沟通时,冯某有所提的补偿金比23万元要高好多倍。但具体数额暂时不方便透露。
  法院委托2家机构对此重新进行评估,认定冯某有一方应获相应补偿款合共约41.9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全新房屋重置成本价约25.4万元、所属土地上果树等树木价值约15.4万元等。

   现场走访
  200米隔断18.76公里公路
  昨日,记者来到冯某有位于西区隆平社区石特涌边的住宅,小庭院围墙60米外即是新岐江公路工地。由于征地拆迁问题搁置的路基与涌边原有道路有好几米的高度差,隆平社区居民每天途经涌边必须翻越一个黄土坡。“晴天经过扬起灰尘,雨天又是一片泥泞,这条路建设拖那么久,大家都习以为常了。”村中居民卢先生说,附近居民都盼着工程快点结束,因为谁也不想住在工地旁边。他已记不清政府第一次与村民协商征地拆迁事宜具体是什么时候,只知道冯某有是坚持不在拆迁协议签字的最后一人。谈判期间,公路施工队曾在河涌边驻扎一段时间,后来征迁问题迟迟没有进展,先是工人撤走了,后来连施工设备也运走,只留下建筑材料零乱堆放的工地。
  冯某有的小庭院,白色的围墙爬满青苔,外观显得有些陈旧。透过紧锁的铁门,几棵芒果树、龙眼树硕果累累,竹竿上晾晒着衣服,说明房子仍有人居住。据西区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这幢房子所在区域,正好是新岐江公路动工4年至今仍未能通车的“瓶颈”部位——隆平中桥的规划位置,两端桥头间约200多米的路基也因此不能施工。这200米,成了全长18.76公里的新岐江公路建设工程最后一段无法逾越的距离。
  在高高的黄土堆背后,双向六车道的新岐江公路在两头延伸,路基和沥青路面已基本完工。站在已建成的新岐江公路路基上回望隆平社区,依稀能看到冯某有小庭院一角的点点绿意以及醒目的黄泥土堆。

  置换宅基地仍为一片空地
  在西区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征地拆迁户的置换宅基地块。该地块位于隆平社区内,距离拆迁地点约有1公里远,村中的规划道路途经地块一侧,而隔壁就是一家大型物流企业厂房。现场所见,14户拆迁户的集中置换地块仍为一片空地,未有征迁户进场建设新房,地面上插有不少小竹签,用于标示各家各户经抽签后确定的置换位置。
  “‘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已全部到位,下水道正在连接主管线,只等拆迁户进场施工。”西区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在土地证未办妥的情况下,原则上允许村民先建房后完善相关手续。由于宅基地置换涉及地点的变更,办理土地证需要一定时间,预计今年内可以办好。

  ■对话
  记者:新岐江公路动工4年至今没有通车,你会不会觉得是自己耽误了施工?
  冯某有:我知道对工程有影响。其实我也想快点谈妥搬走,2009年,已经叫老婆把祖先牌位移走,准备一谈妥马上搬迁。
  记者:拆迁谈判拖了几年,其他拆迁户会不会认为,你不拆只是想提高补偿价钱?
  冯某有: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我一般很少和其他拆迁户谈论征迁事情。今天我叫他(指另一名拆迁户)来听庭审,是想让他体验一下庭审的过程。
  记者:现在你对征地拆迁补偿有什么要求?
  冯某有:当初包括两层楼房、树木、围墙、庭院在内,加起来才答应补偿20多万元。你说我怎么能满意?第一人民法院在庭外调解时,要求我报价。但我报价,也要对方还价才行。另外,一定要落实安置地,有地我才心里有数,没地我怎么答应(拆迁)。

  ■链接
  冯某有提出的赔偿标准
  一间两层楼房:40万元4间平房 (1间冲凉房、1间厨房、2间杂物房):16万至17万元树木:15万元围墙:13万元庭院:7万元总计:91万—92万元◎新岐江公路
  新岐江公路为“省道S268中山岐江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途经古镇、横栏、沙溪、西区等镇区,全长18.76公里,投资概算近9亿元。新岐江公路于2008年1月开工建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7.74亿元,约占总量的86%。路基工程基本完工,现阶段正在进行路面施工,已摊铺沥青的路面达14.6公里,完成工程量的80%。该项目建成后,从石岐中心城区到古镇仅需20分钟车程,到横栏镇仅需10分钟。
 
见习记者 江卓文 记者 何淼 通讯员 李志金 林天华 摄影叶劲翀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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