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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拆迁户被强制清拆 新岐江公路建设再无障碍


2011-07-16 来源:中山商报 2011-07-16 第 2146 期 A2版   【收藏本文
执行人员守候在民居旁。

搬运屋内物品。

屋内物品被搬到院内,并进行登记。

执行人员将一侧的围墙推倒,进入院内。

  建设多年的新岐江公路,由于“最后的拆迁户”冯某有拒绝搬迁而无法进行。本来,经法院两审终审判决,冯某有应归还土地给居委会,但冯某有没有自愿履行生效判决。经居委会申请,昨天,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拆除了冯家的小楼,清除了新岐江公路上最后的障碍。

  到期不主动执行法院判决
  冯某有的家位于西区隆平社区。由于冯某有没有如期搬迁,兴建中的新岐江公路到这里就断了头,无法进行下去。
  4月18日,隆平居委会将这位新岐江公路上“最后的拆迁户”冯某有诉至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其交还影响施工的房屋所占集体用地,以交付新岐江公路建设之用。
  6月10日,市第一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隆平居委会胜诉。一审宣判后,冯某有不服,于6月24日提起上诉。7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当庭调解不成。7月7日,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宣判时冯某有夫妇缺席到庭,当天下午,市中级法院将判决书送达给冯某有夫妇。
  隆平居委会在一审判决后不久将补偿款41.9万余元划到法院的账户上,并按法律规定,提供了位于西区金叶广场旁一块同等面积(433平方米)宅基地及临时安置房给冯某有夫妇。
  依照终审判决:冯某有夫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地上房屋腾空,将其占用的土地交付隆平居委会。但在规定时间内,冯某有拒不拆迁。于是,隆平居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第一法院立案执行后,即向冯某夫妇发出执行通知,并在现场张贴限期搬迁公告,但冯某夫妇仍置之不理。

  40多名干警强制执行法院判决
  昨天上午,市第一法院组织40多名干警,在西区办事处的协助下,决定进行强制执行——将冯某有夫妇上述土地及房屋内居住人员及财物强制迁出,将土地及腾空的房屋交付隆平居委会接收。
  上午9时,交警封闭执行现场相关路口及疏导交通,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现场。上午9时30分,强制执行开始,在市人大代表及市检察院的监督下,所有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消防干警、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戒备。
  记者现场看到,被拆迁的房屋现场外围拉起警戒线,严禁外人进入执行现场。冯家的院门关闭,院子里有四五个人在坐着聊天。二楼的窗户和阳台上,不时可以看到有人观望。院子北面的大门外,穿法院制服的工作人员正隔着门,和冯家的人在商谈。
  经过执行法官与冯某有夫妇沟通,冯某有夫妇同意最后一次进行执行和解。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商谈,隆平居委会没有答应冯某有夫妇的要求。和解宣告失败。
  此后,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将冯某有在执行现场的亲属“请”至警戒线外,但途中冯某有亲戚对执行人员侮辱谩骂,拒不离场,执行人员只好将他们强制带离现场。仅用十多分钟,执行人员便控制了整个现场。因妨碍法院执行,现场带走8人,其中4人被司法拘留。
  冯家的人员离开房屋后,执行人员对冯某有夫妇房屋内财物进行登记,执行法官将做好的执行笔录及物品清单登记交给冯某有夫妇签名。搬运工人将冯某有的物品搬出屋外,用车运到临时安置房。经过不到半小时的搬运,法院将上述土地及腾空后的房屋交由隆平社区居民委员会接收。交接完毕后,施工单位机械进场对房屋即时进行清拆,法院执行人员留守现场至该房屋拆除完毕。

  强制执行流程
  9:30:执行任务的法院工作人员陆续到场。
  10:00:一辆拖车把停放在冯家院子南面墙外的一辆面包车和一辆捷达小车拖走。
  10:25:消防车在接水管,还有一些灭火器也拿了出来。同时,大约20多名穿着黑色制服、制服上标着“突击”两字的人员也在旁列队等候。
  10:54:消防车发出一阵马达声,一批持盾牌、戴头盔的“突击队员”陆续走到冯家门前。
  11:03分:突击队员慢慢从冯家门前撤离。冯家院门打开,市第一法院执行局局长王熙贵和西区党工委副书记王英康等人进入院内,与冯家的人进行最后协商。据在场的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法院希望达成执行和解。如果和解达成,法院将中止强制执行。
  在这个过程中,冯家还有人买了一箱饮料送进去,并且冯家的老太太还在摘树上的芒果。
  12:11分:坐在冯家门外的消防队员和突击队员又站了起来。消防车的马达声也响了起来。
  12:39分:执行人员冲进冯家。顿时传来喊叫声和哭闹声。不一会,冯家的人被十几个执行人员带离,送进停在旁边的警车。在这个过程中,冯家人和执行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围观者中也有人参与到冲突中,但均被带离现场。
  12:55分:法院执行人员进入冯家院内,对冯家屋内的财产进行逐一清点登记。
  13:03分:冯家南面,两辆推土机开始推倒了冯家的围墙和果树。
  14:57分:冯家小院被完全拆除。
 
记者 徐兵 通讯员 李志金 摄影 文波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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