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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岐江公路剩下200米路基未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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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来源:中山日报 2011-07-04 第 6013 期 A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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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0米!全长18.76公里的岐江公路改建工程(新岐江公路)如今除西区段隆平中桥及两桥头约200米路基未能施工外,其余基本完工。200米路基未能施工的原因,主要因为隆平社区冯某有房屋拆迁问题悬而未决,导致项目通车时间一拖再拖。 冯某有房屋拆迁面积为163.05平方米,两年多来,本着阳光拆迁、依法拆迁的原则,西区办事处多次与冯某有洽商,为其提供了等面积并经其家人满意的安置地,同时还安排了拆迁时间临时住房。但冯某有对补偿款额并不满意,所提补偿要求高出市补偿标准 (结合评估价)三到四倍。其补偿要求远远高于市补偿标准,超出了合理补偿的底线,若按此补偿,将破坏征地拆迁全市各镇区相对平衡的原则,激化全市征地拆迁工作的矛盾。双方最终未能达成拆迁协议。 新岐江公路是我市的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古镇的岐江公路与中兴大道(省道S268线)交会处,终点在G105国道与中山市中心城区 (石岐)外环北路相交处,与G105国道和外环北路相接。路线全长18.76 公里,总投资约为9亿元。本项目于2008年1月开工,原计划2010年12月底通车。因冯某有房屋未能按计划完成拆迁,新岐江公路主线至今无法贯通,按目前情况估计,最少也要延后一年通车。 路通财通,新岐江公路沿线途经古镇、横栏、沙溪和东升等多个镇区,该公路的通车,将对上述各镇区的土地开发、生产运输、群众出行产生积极影响。如今因为冯某有房屋未能按计划完成拆迁,整个项目被迫滞后通车,除了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外,项目的经济效能、社会效益更是得不到有效发挥。沿线镇区、村集体和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4月18日,西区隆平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冯某有、卢某妹,要求被告交还上述房屋所占集体用地,以交付新岐江公路建设之用。6月10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西区隆平社区居民委员会胜诉,判令冯某有、卢某妹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将该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腾空后交付西区隆平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区隆平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冯某有、卢某妹支付相关补偿款。一审判决后,被告方在6月24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案将于明天(7月5日)开庭审理。 (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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