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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昨召开打击毒品犯罪宣判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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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4 来源:中山商报 2011-06-24 第 2124 期 A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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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现场销毁毒品。◆记者 文波 摄 商报讯 昨日,我市2011年打击毒品犯罪公开宣判大会在市一中体育馆举行,27名被告人被公开宣判,其中1人被判死刑且当日押赴刑场,1人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另有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人被判处死缓。同日,我市还在雨中销毁了90千克毒品。来自全市的1500多名师生代表参加大会。 在昨日宣判会上,记者发现不少被告人贩卖的是新型毒品如氯氨酮、甲基苯丙氨等。被判处死刑的谢某访是广西人,案发前长期在石岐贩卖毒品。去年7月30日,谢某访驾驶天籁小车从广西到中山西区翠景市场时,被公安人员抓获,从车内查获四块毒品海洛因,净重1368.15克。公安人员还在谢某访住处发现电子秤一把、千斤顶、制压毒品模具等物品一批。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处谢某访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关新闻 拒绝加班被扣130元钱小伙子挥刀砍死厂长 在昨日的宣判会上,一名犯下故意伤害罪的罪犯李某江被判处死刑,并当场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介绍,李某江年仅22岁。2008年11月,李某江与工友陈某炎因拒绝加班被厂方分别扣发工钱130元和100元,从而对厂长仇某贵怀恨在心。次日下午6时许,李某江出资与陈某炎购买了五把西瓜刀和一把尖刀,与另外四个朋友一同来到仇某贵的宿舍,李叫仇出来解决问题,仇一出宿舍门口,李便挥起西瓜刀向仇的左胸及护着胸口的左腕各砍了一刀,致使其左胸受伤,左手掌被当场砍断。 当李某江准备再次砍击时,在场的仇的亲戚将仇拉入房内并大喊救命,李某江等迅速逃离现场。后仇某贵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次日下午,公安机关在小榄镇一出租屋将李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江纠集多人作案,购买凶刀,由其持刀砍致一人死亡,可见其主观恶性极大,手段特别凶狠,且认罪态度不好,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江上诉后被二审驳回,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日李某江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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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玮玮 通讯员 李志金 林泳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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