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调研天地 信息公开 审判执行动态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民意沟通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执行动态 >> 正文
为省路桥费 伪造法院文书


2010-12-01 来源:中山商报 2010-12-01 第 1922 期 A7版   【收藏本文
  为省万余元路桥费,居然伪造法院文书。经法院调查确认该文书系伪造后,伪造者于11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10月12日,许宏(化名)在西区一个拍卖所以21700元的价格拍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拍卖的一辆车牌为粤T07190的大货车。许宏拍到车后到第一法院办理了车辆放行凭证,放行条落款时间是2010年10月22日。许宏拿到法院的车辆放行凭证后,就到公物仓将货车开走,接着到市交警大队办理了过户手续。
  由于该车从2007年起就没有交过路费,如若按每年4100元的过路费算,许宏还要补交一万多元的路桥费。许宏心里打起了小算盘:这车我是从2010年10月拍卖到的,路桥费应该从拍卖过户的时间给我算才划算,不然多亏啊!
  于是,许宏到一家复印店打印了一份标题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物出库通知书》,之后将该法院的车辆放行凭证上的落款剪下来,跟打印好的出库通知书一起复印,从而伪造出一份减免路桥费业务的法院文书。接着,许宏持着该份伪造文书到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办理减免路桥费业务。
  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在为许宏办理减免路桥费手续时,审查其提供的材料发现存在明显疑点,于是跟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核实和查证。法院经调查确认,该份文书系伪造。于是,第一法院向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报警。11月29日中午,许宏在火炬开发区检测站办理业务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拘留室里,许宏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原想好歹省一万多元,也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谈及自己的所作所为,许宏后悔不已,“要是知道这是违法的,打死我也不干!为了这一万多元触犯刑法不值得啊!”
 
记者徐兵通讯员周祖龙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张海波在中山江门法院调研时强调:
将“父母课堂”搬到镇街村居!中山
家事解纷,这堂课有意义!
中山法院破产资产处置和重整投融资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