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俊(化名)酒后到足浴中心洗脚,不幸因此丢了性命,留下年迈的双亲和年仅6岁的女儿。事后,阿俊的父母将足浴中心告上法庭,索赔35万余元。足浴中心是否该对阿俊的死亡承担责任?11月20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这起民事纠纷的终审判决,由于证据不足,阿俊父母的索赔诉求被驳回,终审仅获判3万元赔偿。 2015年8月19日晚上11点,阿俊与黄某酒后到坦洲某足浴中心洗脚按摩,阿俊在洗脚时不幸身亡。黄某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称,“洗脚大约20分钟后,阿俊开始呕吐。又过了3分钟,我发现阿俊的面色都青了,摸了手也没有脉搏。”黄某马上叫服务员拨打120。医生赶到后抢救了约20多分钟,证实阿俊已经没有了呼吸。 因为此事,2016年阿俊的家人将足浴中心告上法庭,索赔意外死亡赔偿金301929元、丧葬费32388元、其他费用2万元,合计354308元。他们认为,阿俊的死亡发生在接受足浴中心服务过程中,足浴中心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阿俊是心肌病及心传导系统疾病而死亡。由于没有客观证据证明阿俊是在外伤和精神、心理因素(惊吓、争吵、恐惧等)、过度疲劳等因素中发病,因此对阿俊的死亡诱因不能做出判断。 法院审理认为,足浴中心发现阿俊身体出现异常后,工作人员已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并采取了一定的急救措施,履行了相关救助义务。因此,足浴中心对阿俊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根据社会公众认同的公平正义观和诚实守信、互助友爱的原则,酌定足浴中心赔偿阿俊家属3万元。 该案一审判决后,阿俊的父母向市中院提出上诉。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以案说法 公共场所出意外管理方应负何责 我国侵权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阿俊在足浴中心消费,工作人员发现他身体异常情况后,采取了急救及拨打急救中心电话、报警电话等措施。 鉴定机构鉴定阿俊是心肌病及心传导系统疾病而死亡,对他死亡的诱因不能做出判断,法院对这份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因此,足浴中心已经尽到符合社会一般价值判断所认同的安全保障义务。 此外,要判断足浴中心提供的服务行为与阿俊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以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依据,而不能仅凭一般的社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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