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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员工9万住院费科长获刑1年


2015-05-27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5-27 第 7436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我市一家电器公司的总务科长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该公司受伤员工住院费用的预付款92898元予以侵占。5月22日,市第二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意犯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
  蒋某意1979年出生于广西,案发前任广东某电器有限公司企管部总务科长。2013年底至2014年10月期间,蒋某意利用担任广东某电器有限公司企管部安全员,负责该公司受伤员工住院费用的预付 (公司垫付)、工伤认定及社保报销退款的职务之便,多次将他从医院收取的预付款退款共92898 元予以侵占,全部用于日常花销。
  2014年12月6日晚,公司相关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报警,蒋某意在公司等候警方将他抓获归案。破案后,蒋某意向公司退还1365.8元,其余赃款未缴回。市第二法院认为,蒋某意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他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他作出上述判罚。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甘英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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