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调研天地 信息公开 审判执行动态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民意沟通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职校经营者卖证书被判刑1年2个月


2015-05-26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5-26 第 743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和考试,只需花1000元就买下货真价实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这并不是伪造证件或是诈骗案,而是发生在三乡镇一间职业培训学校的真实事例。今年3月17日,三乡镇中联职业培训学校经营者黄某因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起诉。记者昨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黄某被判刑1年2个月。
  1979年出生的黄某是广东信宜人,从2012年3月开始在三乡镇开办中联职业培训学校(后更名为中山明睿技能培训中心)。黄某接受他人委托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将委托人的资料发送给其他职业培训中心制作证件,后将制作好的证件卖给委托人并从中牟利。
  期间,黄某以1000元的对价,在委托人张某(另案处理)没有参加任何培训、考试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为他办理了湖南省永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卖给张某使用。
  2014年6月19日,警方在该校缴获特种作业操作证23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6本、职业资格证书3本等证书共计52本,办证收据10本,办证人员照片700多张等。2014年6月23日,警方将黄某抓获。
  市第一法院认为,黄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他的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黄某作出上述判罚。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志金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张海波在中山江门法院调研时强调:
将“父母课堂”搬到镇街村居!中山
家事解纷,这堂课有意义!
中山法院破产资产处置和重整投融资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