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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黑龙会”老大终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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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0 来源:中山日报 2009-10-20 第 5391 期 A5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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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对广州“黑龙会”涉黑一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黑龙会”组织的14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和3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 广州市中院一审查明,自2005年7月起,假释人员冯志希和刑满释放人员冯志钊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纠集近20名社会闲散人员,以“拜关二哥”的形式,成立了名为“黑龙会”的组织。该组织为牟取非法利益,疯狂作案,纠集成员围攻并强行霸占广州市白云区大纲领村村建工程项目,非法获利18万元;组织并指使团伙成员大肆进行暴力犯罪活动,实施故意伤害,并致2人死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组织成员在当地酒家、发廊、烧烤档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行垄断当地工业垃圾回收和长途货车加水行业;为赌场“看场”和收取保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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