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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发商牟利受贿189万
2009-10-19 来源:中山日报 2009-10-19 第 5390 期 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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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10月18日电(姚晓滨范春生)有着法学博士学位的辽宁省鞍山市教育局原局长闫海涛利用职务之便,在划拨工程款、承揽基建工程和取得学校食堂、宿舍经营权等方面为开发商牟取利益,先后收受26人贿赂的财物189万余元,日前被鞍山市铁东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闫海涛今年46岁,法学博士、教授,2001年12月至案发任鞍山市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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