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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最大一起涉黑案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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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9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9-19 第 5360 期 A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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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宝义。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8日对河北省最大一起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张宝义、高跃辉、何丕东等10人被判处死刑,谭永波等4人被判处死缓,另有8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张宝义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是河北法院所审理的最大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本案共98名被告人,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19个罪名,涉及犯罪及违法事实68起。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6月21日一审判决认定,2003年2月以来,被告人张宝义先后纠集被告人高跃辉、何丕东、谭永波、刘谊、殷岩等人,逐步形成以张宝义为首的犯罪组织。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自2003年2月以来,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38起,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造成10人死亡,重伤和轻伤20余人,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危害,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维持了原审对张宝义、高跃辉、何丕东、刘伦涛、李卿、张国、殷岩、张志玉、李以果、杜景龙的死刑判决,依法核准了原审对谭永波、刘谊、秦永革、王志伟的死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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