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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毒枭刘招华昨日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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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9-16 第 5357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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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报道 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震惊全球毒品犯罪大案的头号毒枭刘招华15日在广州被执行死刑。 据悉,刘招华曾先后在福建、广东普宁、宁夏等地大肆制毒。1999年11月,他生产的逾12吨冰毒在广州被缴获,数量相当于1998年全世界查获冰毒的总和,装在纸箱内的冰毒堆满了一个篮球场。 法院审理查明,1995 年期间,为达到用化学合成的方式制造毒品安非他明,刘招华先后购买了化学原料及反应锅等工具,纠合郭锐荣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以生产“洋葱素”、“洋葱晶”为名试制毒品安非他明。1996年上半年,毒品试制成功后,刘招华便与陈文印商议由陈文印联系买主贩卖。刘招华制造毒品所获利润约人民币3100万元。 2004年11月,中国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缉刘招华等人的通缉令,刘招华、郭锐荣为逃避追捕,从广西桂林逃窜到福建省福安市等地。2005年3月,刘招华、郭锐荣在福建省福安市一出租屋被警方抓获。 刘招华因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于2007年6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刘招华不服,提起上诉。2008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广东高院的二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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